張大春罵名嘴挨告逆轉判無罪 出庭討刑事補償:不讓國家欠我錢
▲作家張大春罵名嘴劉駿耀被判罰金3000元定讞,10年後改判無罪確定,他再提告要求刑事補償,1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表示「不能讓國家欠我錢」。(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已故名嘴劉駿耀生前於2014年主持廣播節目,諷刺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絕食反核四一事,作家張大春聽不慣,寫臉書批劉「下流胚」等語,被劉指控加重誹謗,張被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定讞,經非常上訴成功、日前改判無罪確定,張提告聲請刑事補償6000元,張大春今(1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表示「不能讓國家欠我錢!」
今庭訊僅約10分鐘結束,張大春和律師出庭主張,要求討回當年繳交的罰金3000元,外加求償10年來不斷有媒體報導這件往事、造成張名譽受損的補償3000元,法官諭知候核辦,可能直接裁定準駁。
現年68歲的張大春在法庭外受訪表示:「我實在不希望,中國民國欠我錢,國家欠我個人錢,不好意思嘛!所以要還我」,對於事隔10年獲判無罪確定,張說「從第一天開始,我就知道我無罪。」那麼被判罰時有無不服氣?他連說:「也沒有!叫我罰我就罰!但是不應該罰,總要真相大白嘛!」他還耍冷笑說「大相真白!」
▲作家張大春罵名嘴劉駿耀被判罰金3000元定讞,10年後改判無罪確定,他再提告要求刑事補償,18日到臺北地院出庭表示「不能讓國家欠我錢」。(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案源於2014年4月29日下午2點多,張大春開車聽劉駿耀主持News98電臺「非耀不可」節目,評論林義雄絕食反核四一事諷刺「沒有飯吃,所以乾脆絕食」等語,張認爲劉刻薄,停在路邊上網,在臉書PO文批「News98有這麼下流的節目主持人,我踏馬的真覺得可恥!」、「就是說你劉駿耀」。
隔天張大春見劉駿耀留言回嗆「您那『踏馬的下流』就留給自己用吧!」他再補上「說的人還不知道自己下流,再罵你下流胚也不值了,真不知腦子裡裝什麼屎!」等語。
劉告張涉嫌加重誹謗,北院一審判張無罪,二審高院認爲張第1篇PO文未引述劉在廣播節目的原文,屬於抽象謾罵,網友無法從字面得知張爲何批劉,張迴文以「真不知腦子裡裝甚麼屎!」一語反擊劉,也屬攻擊性粗鄙言語,改依公然侮辱罪判罰金3000元定讞。
張大春繳納罰金執行完畢,仍不服,2024年聲請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發回高院更審,高院更一審認爲張的用語雖負面,仍屬評論公共議題,今年(2025年)7月31日改判張無罪確定。
張大春今表示,聲請討回已繳罰金,被要求須提告勝訴才能發還,因此提起本件刑事補償訴訟,而劉駿耀已於2018年12月因胰臟癌病逝,享年5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