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助理費褫奪公權4年...下屆也沒望了 張顥瀚:研議是否上訴
基隆民進黨市議員張顥瀚涉詐領助理費案,基隆地方法院今天宣判,張犯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20萬元,可上訴。張顥瀚迴應,尊重司法判決,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討論後續事宜。
針對法院判決結果,張顥瀚表示,尊重司法判決,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討論後續事宜,目前仍會恪遵議員職責,持續爲民衆服務。
基隆地院今天上午11時30分宣判,張顥瀚犯貪污治罪條例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2罪,各判刑1年10月,應執行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並支付公庫20萬元,可上訴。
市府人員指出,張顥瀚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因不用入獄服刑,可做完此屆議員任期,但褫奪公權4年等於宣告下屆議員無法參選。
詐助理費緩刑5年、褫奪公權4年,張顥瀚:研議是否上訴。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