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預付式消費“陷阱”咋辦 專家教你這樣維權

曾經顧客盈門的店鋪,突然人去樓空,消費者維權退款遙遙無期,預付式消費頻頻“爆雷”,如何應對?近日,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教消費者這樣“避坑”維權。

“預付式消費維權有了新招式。”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人士介紹,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預付式消費司法解釋正式實施。

重慶市市場監管部門相關人士稱,近年來,預付式消費成爲消費者投訴的熱點之一。因具有“先付費,後兌現”、消費週期長、消費不連續等特點,預付式消費容易被不良商家利用,商家跑路的也不少,很多消費者因此吃了“啞巴虧”。

預付式消費陷阱套路

預付式消費“陷阱”往往有這些“套路”:

一是,營造出生意興隆的虛假景象,通過精心策劃的週年優惠活動,推出誘惑性的充值套餐,催促消費者儘快充值。

二是,以“裝修升級”作爲幌子,實際上,這是他們轉移資產、逃避債務的障眼法。

三是,預付式消費中,商家“換馬甲”“金蟬脫殼”的套路屢見不鮮,實際經營是甲公司,辦卡時卻是乙公司收款,老闆跑路時互相推諉,讓消費者陷入維權困境。

霸王條款直接判定無效

按新規,如果商家收了錢不提供服務,還惡意逃避退款,消費者可以起訴要求三倍的懲罰性賠償,情節嚴重的,商家還可能負刑責。那些“收款不退”“丟卡不補”“限制轉卡”的霸王條款,新規直接判定無效。在合理情況下要求退卡、轉卡,商家不能無故拒絕。比如:商家遷店搬遠、商家換老闆、總預約不上服務、身體健康出現重大問題不再需要服務了,這些情況都可以要求退卡。另外,轉卡也更自由了,只要通知商家,轉讓即可生效。預付式消費也能享受七天內無理由退款。如果商家掌握證據卻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採信消費者的主張,再也不用擔心“有理說不清”了。

商家跑路可追責場地出租者

同時,新規規定,如經營者允許他人使用其營業執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使用其名義與消費者訂立預付式消費合同的,消費者有權依法向該經營者追責。商場把場地租給商家,如果商家跑路,在商場沒有盡到審覈義務的情況下,消費者可向有過錯的商場場地出租者追責。

建立商家經營風險預警機制

在重慶,消費者若遇到預付式消費“陷阱”,還能這樣維權。今年3月,重慶首個預付消費監管“一件事”應用在兩江新區上線。對於領碼的商家,管理系統會智能生成信用畫像,賦綠、黃、紅、灰、黑“五色碼”,通過掃“渝付碼”,消費者可以查詢兩江新區範圍內的商家信用情況,購買預付卡。當商家經營存在風險時,監管部門會收到預警,可提前介入。一旦出現消費糾紛,管理系統還能進行數字溯源。

此外,重慶市市場監管局此前發佈《消費者組織支持消費者集體訴訟工作規範》。當衆多、特定消費者遇到涉及預付式消費、食品藥品安全、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網絡侵權、產品質量、虛假宣傳等領域的疑難、複雜案件時,可按該地方標準規定,向有管轄權的消費者組織提交申請支持起訴的書面材料。(新重慶-上游新聞記者 嚴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