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1個月!中市府同意新光三越拆除外牆懸掛物延至3月底
新光三越氣爆案過去近2周,12樓的外牆懸掛物仍無法拆除,新光三越24日申請展延拆除作業到3月31日。記者陳敬豐/攝影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氣爆案過去近2周,12樓氣爆地點的外牆仍有被氣爆震出的窗框、牆面等危險懸掛物,由於高樓作業困難,新光三越公司雖出動吊車等大型機具,依舊無法趕在昨天拆除,申請展延拆除作業,中市府已同意展延至3月31日。
新光三越13日氣爆,市府都市發展局依違反建築法裁罰新光三越30萬元,要求18日前清理外牆懸掛物,新光三越出動吊車高空作業仍趕不及,18日再遭罰30萬元,並被要求1周內、即25日前清理;新光三越架設安全圍籬、高空防護網,昨天又出動數輛吊車,仍無法拆完。
新光三越表示,原預計25日拆除,但這類氣爆事件沒有前例可參考,且施工時天氣不佳拖緩進度;此外,爲了確保安全,新光三越決定將防護網加裝至14件,圍住東、北、西面3方向的外牆,架設1面防護網需要2.5天,總計需要35個工作日,24日即申請工期展延到3月31日。
都發局今天上午表示,考量外牆懸掛物清理必須在高空作業,且施工地點靠近人車衆多的臺灣大道與惠來路,安全至爲重要,另外氣爆案的確無前例可循,新光三越也在專業建築師、技師的協助下提出合理的展延計劃,市府同意新光三越外牆懸掛物清除作業展延至3月31日。
都發局強調,新光三越若超過3月31日仍未清理完懸掛物,市府將再次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改善期間的公共安全維護也由新光三越負全責,請新光三越儘速完成改善作業,確保市民及公共安全。
新光三越預計架設14面防護網,每面須2.5天,申請展延作業時間到3月31日,中市府同意展延。記者陳敬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