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氣爆善後受阻 外牆修繕展延至3/31
臺中新光三越外牆附掛物修復工程近日進行中。(圖/臺中市府提供)
臺中新光三越13日疑因施工引發氣爆,至今氣爆導致的外牆毀損,新光三越雖緊急修復,但外牆附掛物仍有掉落危害公共危險之虞,臺中市都發局原本限期25日改善,但新光三越評估無法在期限內完成,24日申請展延,都發局認爲該情況特殊,同意展延至3月31日;此外,新光三越提出的暫時進出計劃25日遭檢退,都發局要求補正後重新提送備查。
都發局指出,因新光三越外牆懸掛物有危險之虞,分別於13日、18日各裁罰新光三越30萬元,並限期25日改善,但新光三越評估後認爲無法在期限內完成外牆附掛物拆除作業,24日以「此善後作業無前例可循」,且「施工遇氣候條件不佳」等因素,向都發局提出展延。
臺中新光三越外牆附掛物修復工程近日進行中。(圖/臺中市府)
新光三越認爲,該工程光是完成附掛1件防護網就需要2.5天,而該館東向、西向及北向總計需要附掛14件防護網,若以此計算就得花費35個工作天,評估必須要3月31日才能完成。
都發局討論後認爲,因該作業屬於高空作業,且地點鄰近交通往來繁雜的臺灣大道、惠來路,考量人車安全,以及氣爆事件的善後確實無相關前例可循,新光三越提出的展延計劃及理由都經專業工程人員與技師、建築師籤認,在安全考量下同意其展延,但若在期限內未完成將依規定裁處並再次限期改善。
至於新光三越員工及櫃位廠商關切的何時能進入搬運貨物、處理生鮮產品,都發局指出,新光三越在21日已提送第一階段「安全評估人員進出計劃」,24日再提送第二階段「建築物評估結果及評估商場巡視整理動線防護計劃」,但審查發現內容還缺少安全評估結果、人員進出管制對象及時間、方式,以及緊急應變計劃等多項內容,要求新光三越補正後重新送請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