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新光三越外牆仍有危險附掛物 市府重罰30萬 限期1周改善
臺中市府都發局昨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圖/臺中市府)
新光三越氣爆造成大樓部分外牆及附掛物有剝落危險,由於新光三越未在期限內(18日)拆除,昨晚遭都發局再次依規重罰30萬元。都發局19日表示,經現場技師建議,已要求業者1周內拆除有公安疑慮的外牆剝落附掛物。
新光三越因2月13日公安事件,造成部分外牆及附掛物有剝落危險,市府都發局於13、16、17日3次函文新光三越公司,針對外牆及附掛物因氣爆事件剝落涉危險部分,除配合檢調調查須保存證據外,應立即拆除並限期於2月18日完成清理。
臺中市府都發局昨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圖/臺中市府)
新光三越14日起進行高空拆除作業,並於昨依規檢送專業技師簽證之外牆剝落物結構安全證明書,都發局昨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
由於現場建物還有許多外牆剝落附掛物未拆除,仍有公安疑慮,且未能符合安全規定,都發局依《建築法》第77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重罰30萬元罰鍰,並限期新光三越完成改善。
臺中市府都發局昨下午率同結構技師,會同新光三越及其委任建築師至現場勘查。(臺中市府提供)
都發局今指出,昨下午率同結構技師現場勘查,經技師建議清除天數,要求新光三越應於1周內將外牆剝落危險附掛物拆除完畢,期限一到,會再度率同結構技師勘查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