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拆不完外牆懸掛物 臺中市府再罰30萬
新光三越中港店氣爆後,業者僱用工作人員持續在大樓外,進行外觀檢修。記者黃仲裕/攝影
臺中新光三越百貨中港店氣爆案第6天,中市府勒令今天結束前需移除有脫落危險的外牆懸掛物,新光近幾天連續出動吊車將懸掛物內推,今天下午送審,不過都市發展局會同結構技師勘察,發現仍有多處懸掛物未拆除,依違反建築法開罰30萬元。新光三越表示,全力配合。
新光三越13日上午氣爆,第一時間噴出大量外牆牆面與懸掛物,波及人行道、廣場與臺灣大道。中市建設局當天清理完臺灣大道,新光三越14日也清空人行道與廣場,但發生氣爆的12樓外牆仍有多處懸掛物搖搖欲墜,市府勒令18日前拆除並完成清理。
新光三越連日出動大型機具與吊車,清理高樓的懸掛物,今天下午4時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請市府驗收。
都發局指出,下午4時半會同結構技師、新光三越與新光三越委任建築師勘驗,發現建築物高層仍有許多從外牆剝落的懸掛物體未拆除,有公安疑慮且不符合安全規定,違反建築法第77條第1項,依同法第91條第1項第2款重罰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都發局補充,新光三越昨天送交的建築物外牆整修施工架申請書,缺少施工計劃書等附件,已退件,目前尚未收到補件,請新光三越儘速補正報備。局長李正偉強調,建築涉及公安不容輕忽,請新光三越儘速完成改善作業,確保市民安全。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案第6天,業者雖連日拆除外牆懸掛物,今天仍有部分未拆除,遭都發局再開罰30萬元。圖/市府提供
臺中市都發局下午4時半與結構技師、建築師和新光三越現勘,認爲建物外牆仍有許多剝落的懸掛物未拆除,違反建築法,裁罰30萬元。圖/市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