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三越外牆危險物 月底前須拆完
針對新光三越建物改善,市府都發局要求業者31日前應完成外牆危險物拆除。(臺中市府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新光三越氣爆遭勒令停工近1個月,業者開闢第二賣場安置工作人員,外界持續關心災後建物改善進度。中市府8日指出,都發局要求業者分3階段加速進行,其中第1階段拆除外牆危險物並施做防護網,應於31日前完成。
新光三越爆炸案釀成4死30餘傷,事發至今已近1個月,目前仍有3名傷者住院治療,市府依法重罰業者並勒令停止使用,要求加速危險物拆除及防護整建,啓動公安稽查、心理關懷及法律求償3大專案,並主動舉辦徵才活動協助受影響員工。
外界相當關心災後建物改善進度,市府說明,都發局要求業者分3階段加速進行,第1階段拆除外牆危險物並施做防護網,預計31日完成。第2階段完成安全評估開放人員暫時進出,3月1日至6日,共733人已完成私人物品領取。
有關業者規畫將專櫃貨物移出部分,也要求業者須提送安全維護計劃送都發局備查,目前業者已另闢第二賣場安置員工。第3階段則要求業者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均須完成法定申請和備查程序,才能申請恢復使用。
市府表示,此次重大工安事故,針對業者已累計開罰7件,裁罰金額達153萬元,督促業者善盡義務維護市民安全。
都發局預計12日再啓動全市第二波聯合稽查,目標鎖定每月用氣量超過2000度以上前50家餐飲業的消防、建築及天然氣使用安全等事項進行查覈,如查獲違規事項,將責請天然氣公司依公用天然氣事業營業章程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停止供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