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長愛家園育幼院複評未過 縣府裁處停業一年!院方提訴願
雲林長愛家園育幼院複評未過,縣府裁處停業1年,院方提訴願。(周麗蘭攝)
雲林縣長愛家園育幼院因在中央與地方聯合評鑑中查出30多項缺失,連續2年被評定爲丙等,今年複評依舊未通過,雲林縣府於7月25日裁處停業1年,院內17名兒少已於本月3日前分別安置至其他機構或家庭,長愛家園不服處分,已向衛福部提出訴願。
長愛家園自2018年立案,覈定牀位36牀,今年實收17名未滿18歲兒少,年紀最小僅4歲。在聯合評鑑中,行政組織、經營管理、建築環境、設施安全、專業服務及權益保障等面向,被列出30多項缺失。
縣府社會處指出,過去已多次提供專業輔導,但院方未能有效改善,輔導期間且發生工作人員不當對待兒少事件,最終決議裁處停業1年,並完成兒少分別安置。
育幼院表示,7月才帶着孩子完成單車環島,沒想到返院不久即接獲停辦通知,對孩子衝擊極大。
院方認爲,評議書中所列缺失包含安置環境不足、缺乏專業人力、不當對待事件、財務管理疑慮等,部分指摘過於主觀,甚至有些是院方自行發現並主動通報的狀況,也被列入扣分。
院方強調,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08條規定,丙等評鑑可處以罰鍰,僅情節嚴重者始得停業,縣府卻逕行祭出最重處分,難謂公平,因此已提出訴願,盼能復業。目前院內原有約15名員工,依規定已資遣三分之二人力,僅留部分行政人員等待後續結果。
一名院內職員表示,17名兒少中,有孩子自出生15天便安置於此,最久已在院內生活達7年,多名孩子表達不願離開,不理解爲何仍被迫安置,院方持續追蹤孩子安置情況,有孩子留言寫下「謝謝您,在我離開之後還愛着我。」看着孩子在一夜之間被迫長大,令人心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