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一對夫妻起訴離婚,家屬也勸離,法官察覺彌合可能勸導3小時,一週後決定不離了
近日,岳陽臨湘法院發佈一則案例:2025年4月初,小強(均爲化名)拿着自己手寫的訴狀帶着妻子小云來到桃林法庭起訴離婚,同行的還有小強的表哥小威。訴狀寫得很簡單,只說雙方性格不合,經常吵架,矛盾逐漸尖銳,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小強和小云結婚期間生有一子,未滿六週歲。
王法官把他們引入接待室,遞上熱茶。一開始,夫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只是小孩撫養問題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小云表示撫養權可以歸小強,但想要將兒子帶在身邊撫養至成年。小強則因家人都在外省做生意,這次要把兒子一起帶去四川。表哥小威作爲家屬代表在一旁不斷地勸離。整個過程中,小強更多的是沉默不語。
王法官從訴狀中的“矛盾逐漸尖銳”、原告小強的沉默和雙方對孩子的重視中“嗅”到了婚姻彌合的契機,果斷要求小威停止發言,在外等候。法官先採用“背對背”調解法,分別向小強和小云瞭解他們的想法。這對年輕夫妻在四川做生意多年,由於工作繁忙,雙方溝通不暢,加上一直和小強父母一同居住,父母干預婚後生活,導致雙方矛盾加劇。近日,因兩人鬧離婚,小強父母甚至提出要把孩子帶走,藏起來。
問題明朗了,方向就清晰了。辦案法官先是明確家是一種責任,要共同給孩子營造健康成長的環境,接着引導雙方說出自己對理想婚姻以及對象的期待,讓雙方回憶這些年生活中受到的對方的暖心照顧,說出三個對方身上的優點。
然後提醒小強在家庭生活中,尤其是婚後跟父母一起居住時要做好妻子和父母溝通的“橋樑”,主動承擔家庭的責任;也提醒小云更多地理解小強的壓力和父母的辛勞,遇到問題要多溝通,共同解決;最後嚴厲批評了小強父母掩藏、搶奪孩子的行爲。
上午十一時至下午十三時,三個小時的“拉鋸戰”終於讓這對年輕夫妻能夠心平氣和地自行溝通,事情向着好的方向發展。趁着這個時間,王法官找到小威,講明瞭父母離婚對小孩的傷害以及小強夫妻多年一起奮鬥,有感情基礎,希望親屬們“勸和不勸分”。
一個星期後,看到小強來撤訴,辦案法官又收穫了一份別樣的體驗和喜悅。
瀟湘晨報綜合臨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