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1.2萬卻負債超1.2億,超高額債務從何而來?
近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的一則破產清算申請公告引發關注。公告顯示,63歲的劉某和62歲的牛某爲夫妻關係,兩人均申報目前退休狀態,其中妻子牛某申報,每月收入6528.47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房產2套,估價合計440萬元;銀行存款2.2萬餘元。丈夫劉某每月收入6221.94元;名下登記有深圳市外商鋪4套,估價合計50萬元,以及車輛1臺,估價1萬6000元;銀行存款4.2萬餘元。不過,二人申報的個人負債,卻分別高達5408萬餘元和7279萬餘元,共同債務合計超1.2億元。根據公告,夫妻二人申請個人破產清算爲兩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上個月立案審查。
月入1.2萬卻負債超1.2億,爲何這對退休夫婦申請個人破產的債務如此之高?業內人士介紹,高額債務可能由經營失敗、投資失敗導致,比如爲商辦企業做擔保會造成個人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同時,專家指出,一旦有惡意的轉移財產行爲,或在申報財產裡面不誠實的行爲,法院可以不受理相關破產申請。
編輯: 杜夢淵
責編: 杜夢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