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炮給毒害命!他爲助興轉讓禁藥害死人 二審加重改判
性愛前提供毒品助興 轉讓禁藥害死人遭判刑(示意圖,達志影像)
孫姓男子2023年用交友軟體約吳姓男子到租屋處,他提供安非他命給對方,吳吸食後送醫不治,臺北地院由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後,依照轉讓禁藥罪將孫判有期刑3年6月,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依轉讓禁藥罪判孫2年4月外,另依過失致死罪判他3年2月徒刑,合併執行5年徒刑。
孫與吳2023年1月26日經由交友軟體認識相約後,吳當天晚間到孫所承租套房,孫男同意將其所有數量不詳的禁藥甲基安非他命交由吳服用,吳服用完畢後,向孫表示謝姓朋友將於27日凌晨到套房同樂,吳隨後又向孫表示想休息,而躺上牀睡覺。
後來,孫男與到場之謝男發現吳臥牀不醒,孫呼叫救護車到場將吳送醫急救,但吳因濫用藥物導致安非他命類藥物中毒導致心因性休克,在醫院死亡。
北院國民法官法庭考量,孫男轉讓禁藥,發生吳死亡之犯罪結果,未即時採取積極救護,然並無脫免責任之舉,以及吳是自行施用甲基安非他命,判決處孫有期徒刑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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