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前提供毒品助興 他轉讓禁藥害死人判3年6月

孫姓男同志用交友軟體「約砲」,把吳姓男子約到住處,性愛前還提供安非命助興,吳吸食後送醫不治,孫被訴轉讓禁藥致死罪嫌,移國民法官法庭審理,臺北地院審理,今判決孫有期刑3年6月。可上訴。

起訴指出,孫、吳2024年1月26日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當晚10時許,2人約在臺北市汀州路孫的出租套房吸食安非他命助興,吳吸食後,一度提議還有朋友要來同樂,隨後躺在牀上休息。

2024年1月27日凌晨,孫發現吳久臥不起,驚覺有異,緊急通知救護車將吳送醫急救,但搶救無效,醫生認爲,吳是因濫用藥物造成心因性休克不治,檢方獲相驗通報,分案追究孫的刑事責任。

檢方偵辦認爲,孫姓男子拿禁藥給吳吸食,同時觸犯轉讓第二級毒品罪、最高可判處有期徒刑7年的轉讓禁藥致死罪,偵結依轉讓禁藥致死罪嫌起訴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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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