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金並三商壽重訊公告時機惹議 各遭罰20萬元
▲證交所針對玉山金、三商壽各處20萬元違約金。(圖/證交所提供)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玉山金(2884)、三商壽(2867)順利結親;然而,過程發生中信金(2891)透過重大訊息公告參與標售案,兩家公司在10月27日媒體消息曝光之際,未能在時限內即時公告,今(7)日證交所分別處以20萬元違約金。
證交所指出,自今年10月24日至10月27日媒體陸續報導玉山金參與投標三商壽的出價條件等內容,三商壽、玉山金的股價在10月27日開盤後即有顯著波動,其當日股價受媒體報導影響甚爲明顯。
依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三商壽應於發現報導內容有足以影響上市有價證券行情之情事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說明,且至遲不得逾發現後2小時。
惟三商壽至10月27日收盤前,並未依上述規定即時澄清媒體報導,已違反上述處理程序的規定,故處以違約金20萬元,並函知三商壽之後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而玉山金同樣發現報導內容有足以影響上市有價證券行情之情事立即輸入重大訊息說明,且至遲不得逾發現後2小時,但公司10月27日收盤前,並未依上開規定即時澄清媒體報導,已違反上述處理程序的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20萬元,並函知之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