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壽併購重訊公告時機惹議 金管會:違規最高罰500萬
▲金管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巫彩蓮/臺北報導
三商壽(2867)出售案,玉山金(2884)、中信金(2891)兩家金控進入出價最後階段公告不同步,玉山金到昨(27)日晚間才澄清,而三商壽到今(28)日才公告,對於併購案並未即時公告,金管會指出,董事會決議之重大交易、或對股東權益與股價有重大影響的情事,應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開始前兩小時公告,若有違法可罰3~500萬元,對於有爭議性部分,證交所就會去查證。
三商壽採取100%換股出售,消息在上週就在市場上流傳,到昨日媒體披露相關併購價格,結果導致玉山金股價大跌,惟玉山金到昨天晚間才公告,相較另一家參與的中信金,從上週四(23日)晚間就發出重訊,今天上午也發訊宣佈退出投標案已結束,兩家作法迥異。
證期局副局長黃厚銘指出,根據「有價證券重大訊息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51款規定,舉凡董事會決議的重大交易、或對股東權益與股價有重大影響的情事,應於事實發生日次一營業日、交易開始前兩小時公告重訊,若公司未依規定公告,可處3~500萬元罰鍰,以玉山金的情況來看,證交所可依職權主動督導,所以纔會要求玉山金在昨日澄清。
銀行局副局長張嘉魁補充說明,金控公司涉及併購案的決策與揭露,應依內部公司治理程序辦理,目金管會尚未收到相關申請案,待正式收件後才能審查,由於沒有收到申請書,對於個案不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