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晟違反重訊規定 遭罰20萬元

又該公司前揭處分重要子公司股權而喪失控制力一事,已涉及櫃買中心業務規則有關是否得繼續上櫃之規定,惟該公司未於期限內提示相關文件予櫃買中心且迄未補正,櫃買中心爰依重大訊息及平時例外管理相關規定對該公司並處違約金20萬元,並限期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