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園虐童不單純 家長求重啓調查

彰化縣某幼兒園主教老師在兩週內有153次不當管教,學生家長指控已經超出不當管教範圍,要求縣府教育處重啓調查。(葉靜美攝)

彰化縣某幼兒園去年底發生幼幼班學童被不當對待,縣府教育處調查後認爲是不當管教,但家長不滿短短兩週內,主教老師不當管教多達153次、助教5次,且學童私密處出現紅腫、受傷等異常狀況,已非不當管教,要求重啓調查。教育處表示,若查證屬實,絕對會依規定從重議處。

該起幼幼班學童被不當對待,兩週內2名老師共有158次不當管教紀錄,受害幼童至少6人,彰化縣府教育處調查認爲是老師不當管教,針對主教老師裁罰23萬元,禁止從事教保工作3年、校方裁罰6萬元;兩名老師今年1月都已離職。

縣議員許雅琳15日舉行記者會,1名家長指控小孩遭不當對待5次,最嚴重1次私密處有裂傷,但教育處調查,是因老師以溼紙巾不當擦拭導致,質疑此舉會造成裂傷嗎?且老師有對幼童大聲講話、對幼生頭部或肢體有推、拉及踢的動作。

另名家長指控,女兒私密部位明顯有被指甲摳的痕跡,「掉1塊肉下來」。另有家長表示,小朋友曾在上學前跟家長說「學校有壞人,可不可以保護我?」案發至今半年多,孩子只願給男性長輩換尿布,阿嬤要檢視尿布,孩子就馬上拉起褲子躲到角落。

家長認爲女老師短短兩週內對幼童不當管教多達153次,且被害幼童人數可能很多,部分家長已驗傷提告傷害、虐童與性侵;許雅琳要求教育處在最短時間內以專案方式重啓調查。

教育處強調,一旦查證屬實,絕對會依規定從重議處,依法嚴懲不貸。若家長提出新事證,將送交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討論,由委員決議是否重啓調查,若法院判決與委員會認定不同,則會重新審議裁罰是否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