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幼師虐童案 4人遭求重刑
臺東地檢署偵辦國小特幼班虐童案,依法起訴高姓、宋姓教師及黃姓、丘姓助理員共4人;其中高姓教師最重求刑6年10月。(蕭嘉蕙攝)
臺東縣某國小附設幼兒園特幼班教師被控虐童,班上多名幼童疑受不當對待,引發社會關注。臺東地檢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近日全案偵結,確認受害學童達6人,並針對涉案的高姓、宋姓教師及黃姓、丘姓助理員依法提起公訴,其中高姓教師最重求處有期徒刑6年10月。臺東縣府教育處長蔡美瑤表示,感謝並尊重司法單位迅速偵結,讓施虐者受到應有懲罰。
今年4月初,受害學童家長在立委、議員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孩子在1月8日被發現嚴重傷勢,校方僅稱「被椅子砸傷」。直至2月27日、在教育處安排下檢視監視器畫面,發現教師不僅對幼童施以重摔、腳踹、抓頭撞牆等暴力行爲,甚至有言語霸凌情況。家長痛批,孩子長期受虐卻未即時制止,難以接受校方隱匿、縣府消極的態度。
臺東地檢署指出,經專案小組調閱監視錄影器逐一比對,認定高姓教師、宋姓教師以及黃姓助理員、丘姓助理員等4人,涉犯《刑法》妨害幼童發育、《兒少法》妨害兒少權益,以及《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強制等罪;其中宋姓教師辯稱家長同意其施行「深壓覺」療法,經查不實,另涉僞造文書罪,一併起訴。
檢方強調,高、宋2人多次犯行,分別求處6年10月及4年不等徒刑。而諷刺的是,高姓教師過去曾有英勇護童事蹟,如今卻因涉虐童行爲遭法辦。
蔡美瑤重申,對整起事件深表遺憾,並承諾後續照顧責任將確實落實。新學年度該班僅剩6名幼童,就學情況穩定、身心狀況良好,除原有2名教師持續照顧,另增聘3名鐘點助理協助日常照護。
此外,教育處已編列150萬元經費改善班級設施與空間。蔡美瑤表示,最重要的是教學重建,與國教班及學前特教巡輔員合作,持續入園輔導,確保落實教學與照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