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 特教班虐童 涉案師終身不任用
臺東縣政府教育處長蔡美瑤2日說明臺東縣某國小學前特教班霸凌案調查結果及懲處情形。(蔡旻妤攝)
臺東某國小學前特教班1月發生教師虐童案,臺東縣政府教育處2日公佈懲處結果,包括涉施暴的高姓老師予以解職,共罰65萬元,公佈姓名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相關工作;陳姓校長罰鍰6萬元並調職,一共6人遭懲處。
本應獲得細心照顧的特教生,卻在今年1月驚傳於臺東某國小有多名特教生遭老師霸凌及虐待,包括拉扯雙手並朝地板重摔、以棉被裹身體並以腳踩踏,導致背部瘀青、嘴脣腫脹傷勢,孩童身心受創。家長控訴,事隔50日才知道孩子遭教師施暴,案情引發多位民代關注。
教育處調查裁處結果指出,高師涉施暴,依據幼照法第50條規定處以最高60萬元罰鍰,並公佈其姓名及學校名稱,且終身不得擔任教保相關服務人員;另涉未主動通報其他老師犯行罰5萬元,共罰65萬元。至於施暴導致學生受傷部分,縣府主動提供調查資料給檢察機關偵辦,據悉高師已前往臺東地檢署接受偵訊,否認多數指控,以5萬元交保。
宋姓教師也涉霸凌,處以24萬元罰鍰,並公佈其姓名及學校名稱,同時解聘,且3年不得聘任爲教保相關服務人員。宋師另知悉有老師施暴未通報,再處以5萬元罰鍰,共罰29萬元。
而黃姓特教助理員涉不當管教,處6萬元罰鍰,另知悉霸凌而未通報,再處3萬元罰鍰,共罰9萬元。另丘姓助理員、洪姓學前特教巡迴輔導教師知情未報,分處3萬元及4萬元罰鍰。陳姓校長涉管理不周,處以6萬元罰鍰,並暫時調離校長職務接受調查。
教育處表示,後續將啓動個案學校督導,要求該校提出輔導改善計劃,亦持續追蹤輔導個案幼兒。另爲防止類似情形,除強化稽查機制,也規畫全縣學前正向管教研習,蒐集第一線教師面對不同障礙類別學生實務挑戰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