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幼兒園遭虐幼童多達6人 涉虐教保員被求處重刑

臺東地檢署組專案小組調查幼兒園虐童案,此案偵查終結,高姓及宋姓教保員,黃姓及丘姓助理員共4人涉案。圖/取自臺東地檢署官網

臺東某幼兒園年初發生虐童事件,今年4月立委會同受害家長開記者會指控,教保員將幼童重摔在地,腳踹、抓頭及撞牆等粗暴舉動,怒控相關單位不作爲。臺東地檢署今表示,此案受害學童高達6人,高姓等4名教保員及助理員依法起訴,最高求處6年10個月重刑。

今年初某鄉鎮幼兒園家長髮現小孩身上有傷,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疑爲教保員施虐,多名孩童受害,孩童家長陸續向縣議員黃治維、立委伍麗華等民代陳情,並在記者會上控訴校方及縣府態度消極,導致小孩身心受創甚鉅,臺東地檢署組專案小組展開調查。

臺東地檢署表示,經調閱相關監視錄影器逐一比對,發現被害學童高達6人,日前偵查終結,幼兒園高姓及宋姓教保員,黃姓及丘姓助理員共4人涉案。

地檢署說,高等4人均涉及刑法第286條第1項之妨害幼童發育,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及刑法第304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強制等罪嫌,宋姓教保員另涉僞造文書(家長同意書)罪嫌,提起公訴,高、宋每次犯行求處有期徒刑6年10月及4年不等之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