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錢供女兒留學...沒錢繳1587萬「奢侈稅」 負責人妻子遭裁定管收
涉吸金案的王姓公司負責人的林姓妻子出售1.3億元豪宅,欠稅1587萬元不繳,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發現林婦不繳稅,卻處分上億資產,向法院聲請管收屢遭駁回,行政執行官曆4年抗告,臺北地院日前重新審查,裁定林婦管收。
據瞭解,「利禾博」公司負責人王姓男子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在高雄市招攬投資人詐騙美金110萬元、新臺幣280萬元,依詐欺罪判刑7年入獄。
執行官調查得知,王的妻子即林姓婦人2012年出售臺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但未繳交奢侈稅,臺北國稅局裁處林婦罰鍰1587萬元,移送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隨即將她列爲「欠稅大戶」優先追償辦理。
分署查出,林婦獲通知補繳鉅額稅款後,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符合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的管收法律要件,執行人員數次命令林婦陳報財產並說明還款時程,但林婦拒絕提出合理的清償計劃。
臺北分署2012年5月起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婦到案清償欠稅或提供相關擔保,不過,林婦卻辯稱,處分資金是爲清償先生在外及「利禾博」公司的一些債款,還要支付教會的捐款、女兒赴美留學的費用等。
分署認爲,林婦的說法並無正當性,向法院聲請管收,管收案多次裁定駁回,臺北分署一再提抗告,陸續經臺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發回重審;2025年1月24日,臺北地院重分案,法官審問時,林婦還是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於是裁定管收林婦,當天由臺北分署將林婦送往臺北女子看守所執行。
圖爲行政執行署。記者王聖藜/攝影
林姓婦人賣房欠稅1587萬元不繳,臺北地院日前裁定她管收。圖/臺北分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