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欠稅518萬元」拒繳 負責人遭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某科技公司的詹姓負責人(中,綠衣者)積欠518萬餘元稅費未繳,遭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某科技公司滯欠2021到2024年間,總計積欠營利事業所得稅、營業稅健保費、勞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等費用,經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安南稽徵所等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518萬1,424元,公司被查出每年營收都上千萬元,卻不繳稅費,詹姓負責人被通知到案都推稱「忘記繳」、「錢用於公司還款」,臺南分署認定詹男故意不繳及隱匿財產,28日下午向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34歲詹男爲該科技公司負責人,自2022年至2024年間的公司營業收入合計達2千餘萬元,這3年間公司的帳戶提領金額合計達1千萬餘元,卻積欠518萬餘元的稅款未清償。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通知詹男將強制執行,他於28日到案說明,執行官訊問詹男「銀行存款流向爲何?」、「明明有錢爲何欠稅費不繳?」詹男辯稱,「錢都用於公司還款、個人借貸清償」、「不清楚欠稅的事,忘記繳健保費、勞保費」等語,但無法提出證明錢的流向及提出清償計劃。
經臺南分署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詹男的答覆都避重就輕,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將他留置,並移送臺南地方法院,向法官聲請管收,經法官開庭審理後,28日下午6點5分裁定準予管收,隨即解送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