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科技公司拒繳欠稅、罰鍰682萬元 負責人遭管收

某科技公司蔡姓負責人欠稅罰費682萬元拒繳,被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拘提到案,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民衆提供/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某科技公司滯欠202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其罰鍰、2020至2023年使用牌照稅、罰鍰、2023年健保費、勞基法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等,經南區國稅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尚欠682萬7861元,蔡姓負責人多次傳喚未到案,17日將他拘提到案,他仍稱「沒錢」拒繳,執行官認定他有財產故意不履行,且有逃亡之虞,將他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穫準。

臺南分署多次發函通知蔡男催繳或到案說明,他一直拒繳及未到案,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68歲蔡男擔任該科技公司2019至2023年的負責人,在職期間領取應歸屬於公司的不動產拍賣剩餘款472萬多元,未返還公司,另將公司資產出售後,將所得匯入其家屬之私人帳戶,亦未返還公司據爲己有。

在南區國稅局移送後,臺南分局在多方傳喚無效後,囑託臺北分署於17日中午將蔡男拘提到案,隨即解送臺南分署,經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蔡男仍聲稱沒錢,不願交代領取的款項流向,認定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顯有逃匿之虞」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移送臺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法官開庭審理後,17日晚間9點裁定準予管收,隨即解送管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