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輪定型化契約 交部拚暑假上路
義大利籍郵輪「歌詩達莎倫娜號」本月初發生故障,導致船上逾3000名旅客延遲返臺,後續航次乘客也因此被迫取消登船行程。 記者遊明煌/攝影
義大利籍郵輪「歌詩達莎倫娜號」本月初故障,導致船上三千多名旅客延遲返臺,後續航次旅客也被迫取消登船。交通部長陳世凱昨表示,爲保障旅客權益,正進一步完善郵輪相關的定型化契約機制,預計暑假前完成草案。
疫後郵輪市場快速發展,愈來愈多國際郵輪商來臺營運,消費爭議也愈來愈多,除了歌詩達莎倫娜號外,去年地中海榮耀號(MSC)也曾因船隻故障滯留沖繩。立委洪孟楷昨在立院交委會質詢時強調,業者來臺開拓郵輪市場自然歡迎,但我國也要提出保障旅客機制及標準。
陳世凱說,歌詩達郵輪莎倫娜號事件後續談到給予每位旅客二百美元補償;至於相關保障標準,目前正修訂中,預計暑假前可完成。航港局長葉協隆補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已完成,目前送交通部審議中。
航港局說明,「郵輪船票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的內容與觀光署版本差異不大,主要適用於個人旅客。
不過臺灣國際郵輪協會榮譽理事長吳勳豐認爲,臺灣現行的郵輪市場操作和國外不太一樣,臺灣多半是透過旅行社販售船艙與地面遊程,國外郵輪商品則是消費者能直接透過船方訂購艙房,因此當消費爭議發生時,若不可歸責於旅行社的問題,相關賠償會由船方負責。
吳勳豐說,郵輪營運可能會遇到各種不同狀況,導致航程無法按照既定行程走,如天氣、機務、港口等,延誤時間也不一定,建議應依循國際郵輪協會(CLIA)的原則處理消費爭議,以確保船方、旅行社、消費者三方間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