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立遺囑也一樣!遺產「1制度」保障平等 一票卻嘆:討厭+1

▲即便先生立遺囑,要把遺產都給太太,兄弟姊妹仍然可以拿到一部分。(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曾筠淇/綜合報導

網紅律師林智羣常分享時事、法律相關知識,近日他就發文指出,遺產中有一個「特留分」,即便立了遺囑,也無法排除掉,舉例來說,倘若先生立遺囑,要把遺產全都給太太,但他若有兄弟姊妹,「兄弟姊妹還是有特留分」。貼文曝光後,掀起網友討論。

林智羣在臉書粉專「林智羣律師(klaw)」發文表示,遺產中有一個「特留分」,原則上,除非是喪失繼承權,否則即便有立遺囑,也無法排除。林智羣舉例,如果一對夫妻無子、父母都不在、有兄弟姊妹2人但無往來,當先生去世,那繼承人就是3個人,「太太、先生的兄弟姊妹2人」,分配比例是太太二分之一,兩個兄弟姊妹各四分之一。

林智羣指出,就算先生立了遺囑,要把遺產全部留給太太,「不好意思,兄弟姊妹還是有特留分,應繼分1/4的1/3,就是1/12,兩個人加起來還是可以分走1/6」。

林智羣表示,特留分這個制度,其實是爲了保障繼承平等,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被遺囑排除在外的女性繼承人,但站在當事人的立場,則會覺得這個制度很不尊重被繼承人的意志。

貼文曝光後,有網友表示,「反過來,也有不少是女兒照顧老人直到天年,但老人遺產都留給『男孩』的案例。『傳子不傳女』在很多老人心中根深蒂固」、「沒有特留分,單純因爲個人喜好分配的話,得寵者就能全拿,重男輕女/重女輕男/重長/重幼的問題就會影響後代資產分配」。

也有網友迴應,「討厭+1,一輩子沒聯繫的親人可以繼承真是莫名其妙,尤其現在單身獨居一輩子的族羣越來越多,遺產卻要被以前可能鄙視、嘲笑你未婚的手足收割」、「我討厭特留分,父母都不在,沒有小孩,雙方都有衆多兄弟姐妹,但都是錦上才添花,不會雪中來送炭」、「我未婚無子女,父母不在,妹妹早就沒來往了,我的財產一點都不想讓妹妹拿去卻沒辦法,我討厭特留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