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罷免權利被沒收 賴苡任籲中選會速公佈「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
▲賴苡任日前嘴貼綠膠帶出席罷免吳思瑤掃街。(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罷免綠委吳思瑤團體「地動刪瑤」領銜人張克晉,日前突發聲明表示要退出領銜人身分,目前團隊啓動更換備補領銜人作業。不過團隊召集人賴苡任10日表示,要求中選會公佈「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否則即爲行政怠惰、抗拒依法行政,他也點名14位立委,希望不分朝野的內政委員會能聽到公民團體的訴求,不要讓人民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
賴苡任今在臉書上表示,當罷免團體於5/2(五)向中選會詢問並索要「替換領銜人同意書」格式,且於同日下午提供格式範例,中選會就已經知道有罷免團體正在啓動「替換領銜人」程序。因此他有幾點法律程序問題想問中選會,「一、既然上週五你們已經給罷免團體一個正式的格式,爲何遲遲不公佈「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是否爲行政怠惰?」。
賴苡任也說,「二、中選會總是以《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試圖推諉,但身爲選務主管機關,既然選罷法沒有相關規定,中選會就應該立即公佈相關作業辦法,爲何要我們走陳情案或是私下發文詢問?三、「替換領銜人」涉及所有人民的罷免權利,同時也關係到2054位的提議人權益,不應該要求特地罷免團體單獨發文詢問,應該立即公示作業辦法,中選會要我們發文後,再回文的用意爲何?」。
此外,賴苡任也說,若湊齊了2054份同意書,後續如何送件?誰有權利送件?1、必須要本案領銜人?但領銜人已經說不玩了,他上哪找領銜人?2、還是備補領銜人?如果是就早點說,他要讓對方有心理準備!3、還是有籤同意書的提議人?如果要他從2054份同意書裡找一位代表,也請早點說,他們要詢問徵求同意!4、還是任何人?如果沒有作業辦法,就是任何人都可以送同意書。
賴苡任表示,送件以後針對同意書是否有審查?要怎麼審查?審查要多久?是否會公示?這些問題涉及他們送件的日期排程,不要等他送了同意書過去,中選會再跟他說要審一個月,那他二階段最後送件日期早就過了。
賴苡任呼籲中選會,請公佈「替換領銜人作業辦法」纔是正道,不可要求罷免團體私下發文詢問後你們再私下回復,沒有這種道理。這不僅僅涉及本罷免案的連署人、提議人、領銜人、被罷免人的權益,更是所有人民都應該知道且有明確法規命令,讓人民有法可依,行政機關才能依法行政。
同時,賴苡任也正不分朝野的內政委員會立法委員公開陳情,爲何中選會遲遲不訂立作業辦法?在無法源依據的情況下,李進勇依照什麼作業標準及流程去完成「替換領銜人」程序?如果連法規命令都沒有,又拿什麼標準迴應公民團體?包含牛煦庭、徐欣瑩、 張智倫、 榮耀海線 丁學忠 、許宇甄 立法委員、黃建賓、 高金素梅、麥玉珍 、張宏陸、吳琪銘、立法委員 王美惠、蘇巧慧、黃捷、李柏毅。希望委員們能聽到公民團體的訴求,不要讓人民的權利被中選會沒收,更不能在沒有訂立作業辦法之前,任憑中選會隨意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