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2少女裸聊「下體塞瓜」流血不能停 惡男19罪重判11年10月

▲高雄男子和2少女視訊裸聊,還將影片外泄傳給網友。(示意圖/記者鄺鬱庭攝)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在臉書認識一名13歲少女,明知對方未成年,竟還與少女發生性行爲,並要求少女自拍裸照、自慰影片給他看,吳男爲滿足個人性欲,還加碼要求少女在下體塞小黃瓜、薯條等異物,少女反應下體腫痛流血,吳男也不讓她停下,還會興奮喊她是「母狗」,警方調查後,發現還有另名12歲少女也被吳男話術拐騙拍裸照。高雄地院依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等19項罪名,重判吳男11年10月有期徒刑。

根據判決指出,吳姓男子於2023年9月間透過臉書認識一名13歲少女,兩人進一步聊天后,吳男多次要求少女自拍裸照及自慰影片傳送給他觀看,且進一步在少女住處撫摸她的陰部並與少女發生性交行爲,並趁少女睡覺時偷拍她的裸體影像。

吳姓男子取得少女的裸照後,近一步要求少女跟他視訊裸聊,還要少女自慰錄成影片傳給他看,否則就會外流她先前的裸照。少女擔心影像外流便配合拍片,沒想到吳男行徑越發惡劣,竟要求少女在視訊時,將小黃瓜、薯條、情趣用品等物插入陰道。

▲少女被迫配合表演。(示意圖/翻攝pixabay網站)

少女曾多次向吳姓男子表示「腫起來那裡會痛」、「好累想休息」,甚至告知「陰道流血」,但吳男視若無睹,過程中更以「母狗」等詞辱罵她,兩人互動長達1年半。

警方調查時,發現吳男在2024年5月也在臉書結識一名12歲少女,他以贈送手機爲誘餌,要求少女拍攝裸照及與其視訊自慰。吳男甚至未經2名少女同意,將含有兩人臉部特徵及裸露私密部位的性影像,透過LINE傳送給多名網友觀看。

高雄地院審理時,13歲少女的父親痛訴,女兒事發後出現自殘行爲,甚至說「不想活了」。法官認爲,吳男明知2名少女都未成年,卻爲滿足一己私慾犯下多起性剝削犯行,惡性重大。吳男雖坦承犯行,但2名少女堅持告到底。

法院最後依三項對未滿14歲女子爲性交罪、一項對未滿14歲女子爲猥褻罪、一項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三項製造少年性影像罪、三項引誘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三項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四項供人觀覽少年性影像罪、一項引誘少年爲有對價之猥褻行爲罪,共計19項罪名,將他合併判處11年10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