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政院提總預算、財劃法覆議 卓揆說明理由
行政院長卓榮泰(左三)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年度總預算以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窒礙難行,經院會討論與總統同意後,將向立法院提出覆議,財政部長莊翠雲(左起)、秘書長龔明鑫、副院長鄭麗君、政務委員林明昕、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陳淑姿一同出席記者會。記者餘承翰/攝影
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在行政院舉行記者會,宣佈今年度總預算以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院會討論後認爲窒礙難行,經賴清德總統同意,將向立法院提出覆議。
卓榮泰指出,財劃法修正案有四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大幅消減中央可運用財源,直接改變中央地方財政結構,但未討論事權分配;第二、統籌分配稅款分配方式進一步跨大城鄉差距,修正內容有矛盾且欠缺具體明確性;第三、大幅增加地方財源,又規定中央不得減少給予地方一般款項金額;第四、未考量施行準備作業期間,不利各級政府預算維護。
卓榮泰也指出,總預算部分也有三項窒礙難行之處,第一、稅出刪減總數有爭議,進而要求政院再行調整刪減數高達636億元,有違權力分立原則,不符預算法規定;第二、刪減幅度跟金額創歷史新高,特別針對特定機關跟項目,已影響法定機關正常運作跟職務;第三、凍結金額較前三年平均金額增加9倍,且解凍條件跟程序難以達成,將造成機關業務礙於時效無法運作。
行政院認定今年度總預算以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中)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經院會討論與總統同意後,將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副院長鄭麗君(右)、秘書長龔明鑫(左)一同出席記者會。記者餘承翰/攝影
行政院認定今年度總預算以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中)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經院會討論與總統同意後,將向立法院提出覆議,副院長鄭麗君(右)、秘書長龔明鑫(左)一同出席記者會。記者餘承翰/攝影
行政院認定今年度總預算以及財劃法部分條文修正窒礙難行,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經院會討論與總統同意後,將向立法院提出覆議。記者餘承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