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徵司機偽造良民證「P掉酒駕判刑」 三重男行使準特種文書遭訴

駕駛示意圖。圖/AI生成

新北市三重一名李姓男子2022年5月間前往應徵某人力管理公司的司機職務,爲求順利提供公司要求俗稱「良民證」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竟向臺北市警局取得良民證後,以修圖軟體將先前酒駕判刑紀錄,變造爲「查無犯罪紀錄」,最後遭人檢舉。新北地檢署依行使、變造準特種文書罪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李男爲求順利應徵該司機工作,於2022年5月12日前往臺北市警局申請良民證,接着在同年月14日,將良民證掃描爲圖檔,再將當中自己曾於2019年12月9日「因不能安全駕駛,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併科罰金新臺幣1萬元」等文字,以修圖軟體修改爲「在臺灣地區」查無犯罪紀錄」。

最後,李男將變造完成的良民證,利用通訊軟體LINE傳送給人力管理公司,之後該公司接獲匿名檢舉,查出李男當年的法院判決書,發現李男涉嫌隱匿過去反罪紀錄,於是發函向警方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