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名字別亂取 11個被美國法院認定違法
有11個英文名字被法院明文禁止使用。(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臺灣人普遍會取英文名字,在美國取名同樣享有高度自由,但已有11個英文名字被法院明文禁止使用,包括Adolf Hitler、Santa Claus、King、Queen、Jesus Christ、Majesty、Nutella等。專家也提醒,取名時應避免使用過於甜膩的詞彙,如Candy、Honey等,因可能被誤認爲特殊行業的藝名,進而引發誤會或不必要的困擾。
據美國媒體《NBC》與《U.S. Birth Certificates》報導,美國雖然對命名擁有高度自由,但仍有11個英文名字被法院認定爲違法,禁止登記使用。名字包括Adolf Hitler(阿道夫·希特勒)、Santa Claus(耶誕老人)、King(國王)、Queen(女王)、Jesus Christ(耶穌基督)、Majesty(陛下)、III(三世)、@(符號小老鼠)、1069(純數字)、Nutella(巧克力醬品牌名)、Messiah(彌賽亞)。
專家指出,一般人在取英文名字時應避開這些被禁止的名字,以免引發法律糾紛或社會爭議。建議選擇較爲常見且易於被接受的名字,特別是爲孩子命名時,過於特殊的名字可能對其日後生活造成困擾。
此外,專家還說,雖然某些英文名字未被列爲違法,但若過於甜膩,如Honey(蜂蜜)、Sweetie(親愛的)、Candy(糖果)、Sugar(糖)、Baby(寶貝)等,可能被誤認爲是特殊行業的藝名,容易引發誤會,因此不少父母在替女兒取英文名時,會特別避開這類詞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聯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