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爲愛丟汽油彈被抓!怒控「叫我做假筆錄」 法院認定警違法

▲臺中一名沈男(紅圈)不滿前女友與人友好,朝對方一名男子開設店面丟汽油彈。(圖/翻攝裁判書系統)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臺中市沈姓男子不滿江姓前女友跟一名羅男友好,竟持汽油彈朝羅男開設的知名餐酒館砸,被依恐嚇危安罪判處6月徒刑。不過案件中警詢過程卻出現瑕疵,沈男稱員警叫自己承認,不然「就要把我弄到死」,法院勘驗派出所監視器,發現員警製作筆錄「沒有打字聲」,員警坦承「是先打好大概內容」,認定警方違法,警詢筆錄無證據能力。

據查,沈男不滿前女友江女與一名羅男之互動,2023年一日先騎車到羅男開設的餐酒館勘查,又騎車返回家中開車返回,把沾有汽油布的玻璃瓶(汽油彈)砸向店門口,隨即駕車離去,直到羅男員工發現異狀,纔到派出所報案。

▲第一警分局公益所當時偵辦該案,沈男控訴警方製作筆錄有瑕疵。(圖/記者許權毅攝)

沈男不滿警詢過程有瑕疵,於偵訊時跟檢察官說:「警察叫我做假筆錄,公益派出所主管叫我承認,說我不承認就把我弄到死,在做筆錄之前把我帶到小房間。」沈男也表示,製作筆錄過程遭員警脅迫,還有一次先模擬,說不行,又再錄第二次,還有穿格紋上衣警察用脣語提醒講述內容。

臺中地院傳員警作證,坦承當時因爲專案辦公室有其他案件,製作筆錄前,爲了方便釐清案情,先到副派出所長辦公室瞭解案情。

地院勘驗沈男製作筆錄的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沈男表情正常,並無遭到脅迫情事,但過程中,員警與沈男一問一答,卻沒有打字聲音,另名格紋上衣男子確實有與沈男對話,但內容不明。員警看完後,坦言「有大概打好內容」,但筆錄過程都有跟沈男確認。

地院認爲,沈男僅是依員警預擬內容,僅爲照稿朗讀,真實筆錄過程未錄音錄影,朗讀過程是爲了求符合程序,違背法定程序,爲員警刻意爲之,自屬違法,應排除證據能力。

▲▼監視器拍下,當時沈男半夜朝羅男店面丟擲汽油彈。(圖/翻攝裁判書系統)

針對案件本身,沈男也否認犯行,稱自己到附近只是爲了丟掉死掉的鸚鵡,監視器內拍下的人也不是自己。

告訴人羅男則證稱,沈男當初騙取江女已經離婚,後來他們快要分手,沈男不滿自己跟江女有互動,自己也同意;江女則說,沈男介意她跟羅男接觸、反應大,也曾經打電話給羅男嗆聲要談判。

地院曾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車輛車牌、身形均跟沈男相符,沈男說詞矛盾,雖警詢內容已排除證據能力,但依照證人之證述、監視器畫面,足以認定沈男犯罪事實,惡性非輕,全案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6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沈男當時犯後落跑,被監視器拍下 。(圖/翻攝裁判書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