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對等關稅 上訴法院裁定違法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29日裁定,川普總統「對等關稅」措施違法,但允許可繼續徵收至10月14日,以便川普政府上訴聯邦最高法院。(美聯社)

美國聯邦上訴法院29日裁定,川普總統援引《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徵收「對等關稅」屬於違法,因爲IEEPA並未明確賦予總統加徵關稅之權力,川普的做法超越其職權範圍。這是川普關稅政策面臨的一大司法挫敗,但法官允許相關關稅措施可繼續維持到10月14日,以便川普政府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

位於華盛頓的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以7比4的投票結果通過這項裁定,維持下級法院5月的原裁定。川普則在「真實社羣」平臺發文痛批,稱「所有關稅依然有效!今天一個高度黨派色彩的上訴法院,錯誤地宣稱我們的關稅應取消,但他們清楚,美國最終一定會勝利」。他強調,「如果任其發展,這項裁決將徹底摧毀美國。」

聯邦上訴法院在多數意見書中說:「IEEPA雖賦予總統在國家緊急狀態下采取多項行動的重大權力,但包含徵收關稅、稅負或類似措施在法律當中並無明文規定,該法也未賦予課稅權力……若無國會合法授權,總統並無權徵稅。」

上訴法院的裁決將影響川普推動的兩類關稅:其一是針對世界各國徵收的「對等關稅」,其二是對來自加拿大、墨西哥和中國部分進口商品加徵的「芬太尼關稅」。針對輸美汽車、鋼鋁和銅等產業加徵的關稅,則不受裁定影響。後者系援引1962年《貿易擴張法》第232條,該條款以「國安威脅」爲名,賦予總統對特定產業課徵關稅的廣泛權力。

川普4月初祭出對等關稅措施後,震撼全球市場,多個民主黨主政的州與中小企業聯盟也向法院提告,主張1977年的IEEPA根本未授權總統徵收關稅。今年5月,位於曼哈頓的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合議庭採納原告意見,裁定川普的相關關稅無效,川普政府很快上訴至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上訴法院29日做出不利政府的裁定,並將案件退回下級法院。川普政府可能會上訴到保守派以6比3佔多數的聯邦最高法院,也可能等待最初受理此案的CIT重審。不過,上訴法院將案件發回時,還援引了今年6月最高法院的一項判例,該判例限制法官發佈所謂「全面」禁令的能力,即法官不得作出超出案件當事人、適用於美國全國範圍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