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 汽車換新省10萬、機車6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協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修正條文,協商結論汽機車減徵貨物稅優惠延長至119年底。民進黨團出席立委郭國文(右起)、鍾佳濱、賴惠員、李坤城舉行記者會宣佈。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列席協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修正條文,協商結論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汰舊換新可減徵貨物稅10萬元,排氣量150CC以下機車汰舊換新可減徵6千元,優惠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止。

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天主持貨物稅條例朝野協商,朝野共識決定,新購排氣量2000CC以下小客車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汰換舊車也可減徵貨物稅5萬元;若是汰舊換新(報廢6個月內購置新車)汰舊5萬加購置新車5萬,共可減徵10萬元。

在機車方面,新購排氣量150CC機車可減徵貨物稅2千元,汰換舊車也可減徵貨物稅4千元;若是汰舊換新(報廢6個月內購置新車),汰舊4千加購置新車2千,共可減徵6千元。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邀請財政部長莊翠雲(中)列席協商「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修正條文。記者林俊良/攝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中)今天主持貨物稅條例朝野協商。記者林俊良/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