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陳椒華被臺南市長提告 今現身警局:這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

前立委陳椒華今年7月19日在臉書發文,丹娜絲颱風後,看到臺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纔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臺南市長黃偉哲不願辛苦救災的公務單位被污衊,指示法制處依據「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規定向南檢提出刑事告發。

檢方將案件發交臺南市警第四分局調查,陳椒華今天下午1時許現身分局,她接受本報記者採訪表示當時颱風後一星期,她對臺南溪北區域是不是因爲大家都放假,看不到公務人員救災,是不是上班以後才救災存疑;加上前一天,民進黨7位市議員抨擊臺南市府救災不力。

陳椒華說,她再詢問災區朋友,他們也沒看到有市政府的人員協助救災,因此她質疑市長黃偉哲是不是指揮不力;她很遺憾被臺南市政府、被市長黃偉哲市長提告,這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她認爲她沒有妨害救災。

陳椒華認爲,她是以人民監督政府的立場,希望政府趕快把這次災害處理好,因爲有許多屋頂被吹走了,災後二個星期也沒有恢復,認爲市政府要加油;她沒有對所有救災人員來攻擊,救災人員很辛苦,她並不是批評救災人員,她也沒有妨害救災。

陳椒華說,不希望任何政黨首長、任何縣市首長用這樣的方式來控告人民。

前立委陳椒華今天下午現身警局,指出被市長黃偉哲告,這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記者袁志豪/攝影

前立委陳椒華今天下午現身警局,指出被市長黃偉哲告,這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記者袁志豪/攝影

前立委陳椒華今天下午現身警局,指出被市長黃偉哲告,這是限縮人民言論自由的方式。記者袁志豪/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