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友唬爛!自稱前分局長「百家樂賠4500萬」 警:言論自由不罰
記者鄧木卿、劉人豪/臺中報導
女星薔薔(林嘉凌)近日在臺中拍攝節目訪問街友時,一名街友自稱曾擔任臺南學甲分局長,當警官時就插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曾賺1800多萬元,不料疫情期間慘賠4500多萬元,最後被前妻趕出門淪爲街友。對此,學甲分局澄清,影片中男子從未在警界任職,更不曾在分局擔任分局長,並表示言論中未涉及恐嚇或影響公衆安全之情形,應屬言論自由,非刑事案件或行政裁罰之範疇。
▲街友自稱是前分局長,投資百家樂慘賠4500萬,被警方打臉,不過屬言論自由不罰。(圖/記者白珈陽攝)
女星薔薔訪問街友過程中,遇上一名男街友自稱在警界擁有26年資歷,1986年開始當警察,曾在臺南警察局學甲分局當局長,更爆料當警官開始就乾股投資百家樂,最高一年可以賺進1800多萬元,錢來的很快,就在外面養小老婆,離開警職後又拿存款跟朋友繼續投資百家樂,後來養小老婆被發現因此離婚,投資的「生意」也在疫情期間慘賠4500多萬元,加上自己一直生病,把存款都花光了,最後被前妻趕出門,因此流落街頭。
男街友的說法引發警方關注。根據第158條第1項僭行公務員職權罪「冒充公務員而行使其職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本罪系非告訴乃論之罪。 據此,如有非警察身分之人冒充警察行使職權,將涉犯本罪,本類案件如經他人告發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警察機關自得據以調查偵辦。
▲薔薔訪問街友,對方自稱曾是警分局局長,從警時曾插乾股投資賭博,最後慘賠4500萬淪街友。(圖/翻攝自YouTube/林嘉凌 薔薔)
學甲分局20日表示,針對網傳「學甲前分局長淪街友,投資賭博慘賠」一事,經警局查證、比對1984年至今歷任分局長資料,未發現有與影片中男子相貌特徵相符者,呼籲民衆針對網路影片應詳細查證,以免受不實訊息誤導。
警方透露,影片中的男子今年68歲姓陳,是臺中火車站附近的常駐遊民,並非影片中聲稱的「剛來不久」,除了不曾擔任臺南學甲警分局的局長外,也沒有任何從警經歷,非警界人士,目前因生病住院中。
警方表示,陳男僅因網紅採訪而爲陳述,言論中未涉及恐嚇或影響公衆安全之情形,應屬言論自由,非刑事案件或行政裁罰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