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是言論自由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右)與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左)。(國會頻道)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審查大法官人事案,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表示,他曾擔任釋字445號憲法法庭鑑定報告人,當時他就指出,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這樣的言論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應該尊重。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就《憲法訴訟法》第77條所規定,「政黨之目的或行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爲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詢問陳慈陽,內政部長劉世芳公開喊「讓賴清德作臺灣國主人」,該言論危害中華民國存在,是否可以聲請解散民進黨。
陳慈陽指出,《憲法訴訟法》是以憲法增修條文內容來作爲其職權依據,而相關條文原本應是從德國引用參照而來,德國法律重要的一點是要「暴力脅迫、武力方式破壞國家存在跟民主自由憲政」,因此要解散政黨必須符合這項要件。
葛如鈞質疑劉世芳的說法,把總統跟人民當成主人跟奴隸關係,陳慈陽認爲中華民國是國民主權國家,絕對不是主奴關係。但他也提到,他過去釋字445號解釋時就說過,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屬於政治言論,是言論自由,應該尊重。且內政部長不能、也沒辦法解散政黨。
此外,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詢問憲法法庭因爲藍白修法而停擺癱瘓,95%以上釋憲都是人民,如何看待此事?陳慈陽表示,各國憲法訴訟相關規定都有原則、例外,或是非常態規定,這次《憲法訴訟法》的修法中並沒有看到,纔會造成對人民權利保障有所中斷,不過這是立院職權,尊重立院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