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是言論自由

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記者潘俊宏/攝影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大法官被提名人陳慈陽。陳慈陽指出,他曾擔任釋字445號憲法法庭鑑定報告人,當時他就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這樣的言論是政治言論,屬於言論自由,應該尊重,並提及內政部長不能、也沒辦法解散政黨。

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質詢指出,大法官職權之一是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根據「憲法訴訟法」第77條,「政黨之目的或行爲,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主管機關得聲請憲法法庭爲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日前內政部長劉世芳高喊「讓賴清德作臺灣國主人」,是否實質危害中華民國存在,內政部能否聲請解散民進黨。

陳慈陽說明,「憲法訴訟法」是將憲法增修條文作爲其職權依據,而上述條文是參照德國精神,認爲解散政黨要符合「暴力脅迫、武力破壞國家存在跟民主自由憲政」,這項要件。

葛如鈞質疑劉世芳的說法,是將總統跟人民視爲「主人跟奴隸」,陳慈陽直呼「絕對不是」,中華民國是國民主權國家。他提到,自己過去在釋字445號解釋時提到,主張共產主義、分裂國土屬於政治言論,是言論自由,應該尊重,且內政部長不能、也沒辦法解散政黨。

此外,民進黨立委郭昱晴質疑,憲法法庭因藍白修正「憲法訴訟法」而停擺,但95%以上釋憲都是人民。陳慈陽表示各國憲法訴訟法規定中有原則及例外規定,但這次修法中沒看到,所以纔會看到對人民權利保障的中斷,但這是立院職權,尊重立院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