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椒華指放假一週上班才救災 臺南市府指污衊正式提告
陳椒華貼文質疑臺南市府放颱風假一星期,上班後才救災,臺南市府指遭污衊,對陳椒華提告。(翻攝陳椒華臉書/郭良傑臺南傳真)
臺南市長黃偉哲(左)在丹娜絲颱風重創後,7月8日陪同賴清德總統到北門區蘆竹溝勘災,報告嚴重災情時表情凝重。(郭良傑攝)
丹娜絲颱風重創臺南,前立委陳椒華19日貼文指「看到臺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纔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臺南市府認爲陳椒華在網路散播不實言論,傷害第一線救災工作人員,涉違反「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之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正式予以提告。
臺南市政府指出,丹娜絲颱風重創臺南多個行政區,造成20多萬戶停電、7千多戶屋頂掀翻災損嚴重,爲維護市民安全及家園重建,南市府宣佈災情嚴重的區停止上班上課。颱風假期間,市長黃偉哲及臺南市政府救災相關單位、重災區的區公所不僅沒有放假,還加班不眠不休搶救災。
陳椒華19日於臉書貼文「丹娜絲颱風後,看到臺南市災區放假,大部分公務單位放假一星期,上班纔開始救災,黃市長指揮正確?」。南市府痛斥,陳椒華對臺南嚴重災情不僅未伸援手,還刻意污衊救災人員,已嚴重傷害公務人員,災民也可能被不實言論引導、而對公務員造成誤解,將嚴重影后續災害復原工作。
南市府表示,陳椒華所爲已涉及災害防救法第53條第3項規定:「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衆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臺南市政府決定對陳椒華提出告訴,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之規定,予以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