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元現金換八千元轉賬?女子幫人換錢卻拿到一堆練功券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江法宣 記者 莊劍翔)不久前,揚州江都的王女士在網上認識了男子徐某,對其產生了好感。相處過程中,徐某向王女士表示自己打牌用現金不方便,希望能用一萬元現金換取8000元網絡轉賬。可當王女士換取後拿到錢,卻發現這一沓厚厚的“現金”除了第一張和最後一張是真錢外,其餘的都是練功券,於是報警。經查,徐某曾以同樣的方式騙取了多人錢財。近日,徐某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不久前,王女士通過某交友平臺結識徐某,得知雙方身處同一城市後,雙方便約定線下見面。交流中,王女士對徐某產生了好感。很快,徐某向王女士提出了一個特殊的需求:換錢。徐某表示,自己雖然身上帶着現金,但打牌不方便用,想用一萬元現金換取王女士八千元網絡轉賬。

王女士聽聞,心存疑慮,拒絕與徐某換錢。讓她沒想到的是,此時徐某的嘴臉暴露了出來。他掏出偷拍王女士隱私照片進行了脅迫。無奈之下,王女士網絡轉賬8000元給徐某,並拿走徐某的10000元“現金”。

事後,王女士發現自己拿到手的厚厚一沓現金除了第一張和最後一張是真錢外,其餘夾在中間的都是練功券。發現上當的王女士多次向對方索要財物未果,向公安機關報警。很快,徐某被抓捕歸案,但他百般抵賴,堅決不承認。這並沒有難倒辦案機關,經過司法鑑定,練功券上有徐某的指紋。面對鐵一般的事實,徐某啞口無言。

根據徐某供述,他使用練功券僞裝成人民幣,以換錢等方式對多人實施詐騙及敲詐勒索,共計騙取人民幣45000餘元。

揚州市江都區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徐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以語言脅迫手段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