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職工因發燒請假被辱罵引熱議 職場上的信任尊重哪去了?
近日,杭州某公司員工因病請假卻遭HR辱罵,引發熱議。目前這位HR已被辭退。業內人士表示,生病請假本是員工的合法權益,企業無權剝奪,更不應該惡語相向。畢竟,構建高效和諧的工作環境,首先是建立在企業管理者與員工之間互相尊重、彼此信任的基礎之上的。
發燒請假卻遭辱罵 此類事情層出不窮
近日,杭州某公司一名員工因發燒37.9℃向HR申請請假1小時,遭HR負責人黃某長達兩小時的辱罵。黃某在對話中稱“你這也太嬌氣了,我天呢,38 ℃頂不住”“該看看精神科了”,並於當晚刪除該員工工作賬號,通知其績效工資爲0。事件經社交平臺曝光後,迅速引發輿論關注,相關話題登上熱搜。事件發生後,公司將涉事HR黃某開除,併發布人事調整通告稱其行爲“對公司運營秩序及員工權益造成實質性影響”。杭州市蕭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介入調查後表示,已與公司對接確認涉事員工不會受到任何處分,包括績效工資歸零的威脅。
此事引發網友熱議,大部分人認爲這位HR的言論過激,連基本的人文關懷都不能做到。“HR是企業和員工之間的橋樑,其一舉一動都可能代表着企業態度和文化氛圍。如果連員工身體健康都採取輕視嘲諷的態度,很難想象這家企業倡導的是怎樣的企業文化。”網友表示,這樣的公司不可能招到有歸屬感和忠誠度的員工。還有網友表示,身體好才能工作好,誰都無法保證不生病不請假。工作沒了可以再找,命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其實,類似事件近年頻發:江蘇一名男職工患腦血管瘤不能熬夜,拒上夜班,公司卻以其不服從安排開除,法院認定公司的行爲構成違法解除;江蘇一銀行員工小張因意外被撞傷,無法行走,坐着輪椅到公司請假,卻因公司規定“請病假需要事前審批”且認爲其CT顯示無骨折,請假被拒;2021年上海某實業公司人事專員唐某因與直屬領導談話不愉快,稱頭暈腹痛請假一天,領導不同意,要求其1小時內返崗,否則按違紀處理……
生病休息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定權利
根據前程無憂發佈的調查顯示,82%的受訪職場人表示有過帶病工作的經歷。此外,近四成職場人即使在病假中也要工作,如遠程處理郵件或任務,無法徹底放下。企業病假制度靈活度不足、手續複雜等問題,使得員工不得不硬撐完成工作。“帶病上班”現象的普遍,反映的不僅是個人的職業態度,更揭示健康意識、企業文化及團隊關係的深層問題。
毋庸置疑,勞動者只有在身體健康的前提下才能更有效、更高效地工作。勞動者生病就醫或者離崗休養恢復身心健康,是人之常情,也是法定權利。我國憲法和勞動法都明確,勞動者在患病等情況下可獲得幫助和補償,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明確,企業職工在醫療期內,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有關規定執行。本次事件中,該HR對員工進行如此“炮轟”,影響團隊士氣、打擊工作積極性、降低員工對公司的好感,不僅與這些規定的精神相悖,更對勞動者的權益構成了侵害。
前程無憂職場顧問指出,要改變“帶病工作”與“敬業”畫等號的傳統觀念,需重塑健康優先的價值觀。企業應關注員工身心健康,優化病假制度,提供靈活工作環境,以減輕員工壓力,促進團隊和諧。從員工的角度考量,勞動者也應珍惜法律賦予的病假權利,避免“小病大養”或虛構病情,破壞雙方信任。
(勞動報記者 陳恆楊)
來源:中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