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快評丨劉曉慶未在同一地方跌倒兩次,明星依法納稅方爲正道

劉曉慶未在同一個地方跌倒兩次。

今年5月,演員劉曉慶及其成立的上海弈熙文化傳媒中心被人舉報涉嫌偷逃稅,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依法對此進行覈查。近日該局發佈通報,經覈查未發現舉報所反映的涉稅問題。

熟悉劉曉慶的人都知道,早在2002年,劉曉慶的公司被查偷逃稅,最後因其犯罪情節輕微並能積極籌款補繳稅款等諸多因素,未被起訴。顯然,劉曉慶從那次“跌倒”中吸取了教訓,此次被查並未發現涉稅問題,體現了她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

劉曉慶涉稅事件,也給演員、網絡主播等公衆人物提了個醒,即依法納稅、誠信納稅不僅是公民的義務,更是公衆人物的“護身符”“事業護城河”。

與20多年前不同,如今稅務部門針對明星、網紅等偷逃稅行爲的監管力度越來越大,相關法規制度越來越完善,部門間協作越來越強,因此違法成本也越來越高,偷逃稅得不償失。

自2018年以來,稅務部門查處了一批明星網紅偷逃稅案件,金額千萬乃至上億元。他們最終不僅需要補繳高額偷逃稅款並繳納滯納金,部分偷逃稅款還被處以0.5~5倍罰款,而且還因此被相關部門聯合懲處,基本淡出公衆視野,葬送了職業生涯。

今年6月,國務院出臺《互聯網平臺企業涉稅信息報送規定》,規範互聯網平臺企業向稅務機關報送平臺內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涉稅信息,提升稅收服務與管理效能。爲落實上述規定,稅務總局隨後出臺《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互聯網平臺企業報送涉稅信息有關事項的公告》,其中明確通過互聯網平臺取得直播相關收入的平臺內經營者,向網絡主播或者與網絡主播合作的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自然人支付直播相關收入款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網絡主播以及合作方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由此,稅務部門將進一步掌握網絡主播等的涉稅信息,在稅務大數據比對之下,偷逃稅將無處藏身。

根據稅務總局數據,2018年開展了一輪影視行業納稅人自查自糾行動,明星們自查申報稅款117.47億元。另外近些年稅務部門常態化加強文娛和網絡直播領域的稅收監管,2021年以來,查處網絡主播偷逃稅案件達360餘起,查補稅款30多億元。

由此可見,對於明星、網絡主播等納稅人來說,偷逃稅只能是短暫獲利,最終卻可能陷入身敗名裂的境地,顯然得不償失。

劉曉慶在上述稅務通報後稱,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法定義務,她將繼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誠信納稅。

廣大明星藝人和網絡主播也應守住底線,合規經營、依法納稅,方爲正道。

(作者系第一財經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