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礦石稅遭檢舉 縣府:依法徵收地方特別稅
花蓮縣政府迴應礦石景觀稅調漲當年是在民進黨議員提案下,獲藍綠議員共同連署通過,一切合法。(王志偉攝)
有周刊爆料,檢調接獲錄音檔檢舉,指控縣府官員在2021年涉嫌以停工脅迫業者撤告。縣府出示公文書,經業者補正相關程序以予以展延,並無週刊爆料「脅迫」情事。(王志偉攝)
花蓮縣府開徵礦石景觀稅,2016年前縣長傅崐萁任內起調漲續徵,有業者不滿提起訴訟,最終縣府8件敗訴,將退還2億多元超收稅款,今有周刊爆料,調查局接獲檢舉將傅崐萁與徐榛蔚夫妻等人列被告,並報請檢方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的藉勢藉端勒索財物重罪方向偵辦。花縣府迴應,並無脅迫、恐嚇業者,媒體報導內容都經政風單位調查,縣府依《地方稅法通則》開徵地方特別稅,程序完備。
有周刊爆料,福安礦業控告花蓮縣政府超收2.5億元稅款獲得勝訴,但至今仍分文未得;官司纏訟期間,花蓮縣政府明明一路慘敗,卻悄悄和福安協調,不但以空氣污染源許可展延過期恫嚇要業者撤告,更稱其他同爲上市公司的臺泥、亞泥都乖乖配合,要福安礦業別「因小失大」。
縣府迴應,礦石稅課徵,依法有據,自前縣長謝深山任內依法開徵礦石稅,隨着當時社會環保意識高漲,爲守護珍貴山林資源,由民進黨與國民黨等23位議員共同提案,調升稅額至每公噸100元。此外,媒體揭露內容,爲該公司於2021年7月7日主動拜訪縣府,縣府秉持依法行政原則提供相關法規諮詢。
縣府迴應,公務人員依法行政,面對該公司多次陳情與告發,縣府公務員經政風單位、監察院多次查明,均無違法情事,堅守依法行政、行政中立原則。
縣府強調,礦石稅課徵,依《地方稅法通則》開徵地方特別稅,經行政院、財政部、主計總處等中央機關備查通過,並經由中央召集財稅專家學者專案會議確認合規,程序完備。
縣府強調,依法課稅、依法行政是地方政府基本職責,不容惡意抹黑與扭曲事實,政治操作無限上綱。
針對週刊爆料檢舉錄音檔內容,指控縣府官員在2021年涉嫌以停工脅迫業者撤告,而縣府也的確以暫緩發照的方式讓業者在2021年7月停工,遭監察院糾正。縣府行政研考處長陳建村說,當年都有發函給業者記得提早申請展延,將法令規定告知當事人(公司),歷經補正也在2022年1月給予展延。
花蓮縣府2016年新訂礦石稅自治條例,漲幅超過30%上限,業者提起8件訴訟,縣府全敗,超徵的2億元還沒退,縣府地方稅務稍早表示,退稅與業者在談和解,若達成協議,擬用歷年餘絀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