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各過各的」妻傳完這句人就消失 無言男放棄了
「以後各過各的」,妻傳完這句人就消失,無言男放棄了,最終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一場異國婚姻最終以失聯收場。男子阿國與越南籍妻子小萱(均化名),結婚僅三年並育有一名兒子,卻因女方積欠債務、離臺返越後音訊全無,連親友都聯絡不上。阿國無奈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酌後,認定婚姻已發生重大破綻,准予離婚,並將孩子親權判給阿國。
判決書指出,阿國與小萱於2021年底登記結婚,兩人原本家庭生活平順,但婚後不久,小萱因欠下卡債與民間貸款,頻遭債主催討,家庭壓力驟增。阿國曾多次出面協調、幫忙償還部分債務,但小萱仍屢次借新還舊,最終在2024年悄然離境,返回越南。
阿國指控,小萱走的那天,只傳了一句「以後我們各過各的」,就再也聯絡不上。小萱不僅離家出走,連孩子都未曾探視,甚至在越南重新找工作、展開新生活,「連一通電話都沒有」。
法院調閱入出境紀錄,確認小萱確實於2024年離境後未再返臺。她的母親也在對話中坦言,小萱回去越南了,她說要在那邊工作。此外,小萱還傳訊息給阿國,車子在捷運站,鑰匙在車廂裡面,以後各過各的,離婚協議書她會寄回臺灣。
法官指出,婚姻應建立於信賴與扶持之上,但小萱不僅長期離家,還對家庭債務避而不談,顯示「已無維繫婚姻之意願」。雙方雖仍具夫妻名分,實際上早已各過各的生活。法認認定,這樣的情況已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應准予離婚。
至於未滿三歲的男童,由阿國自出生起便獨力照顧。而社工訪視報告指出,阿國經濟穩定、育兒環境良好,與孩子互動親密,「有長期照顧事實與充足支持系統」。相對地,小萱遠在越南,無法提供穩定照護。因此,依「子女最佳利益原則」裁定,由阿國單獨行使親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