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T17、T18給輝達纔不同意新壽換約? 北市府駁:工程延宕是主因

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進度卡關。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右二)今天邀集法務局長連堂凱(左二)、產業局長陳俊安(左一)、地政局長王瑞雲(右一)等召開記者會,宣佈北市府明天將正式行文給新壽,啓動「共同合意終止契約」協商,希望儘快達成輝達進駐T17、T18。記者林俊良/攝影

輝達進駐北士科T17、T18進度卡關,臺北市副市長李四川今天邀集相關局處開記者會,盼仍朝與新壽合意終止契約方向進行,對於新新並後市府可依約終止。法務局長連堂凱澄清,不是因要給輝達纔不同意換約,是因T17、18工程進度嚴重落後所做個案評估,且強制解約可能會有爭訟拖到開發時程,市府、輝達仍希望朝合意解約方向辦理。

法務局長連堂凱表示,與新壽地上權合約已寫的相當清楚,如果要消滅那他的既售公司要取得契約權利,需先取得市府書面同意,否則就是可歸責於乙方事由可終止契約,新壽今年3月就有發公文給市府,針對新新併合並後合約轉移詢問,當時市府以個案評估,認爲T17、18兩塊地得標三年來開發進度嚴重落後,纔不同意新壽合約轉移,不是因爲市府一定樣給輝達這兩塊地。

連堂凱說,與契約當時簽訂開發時間雖然是5年,但新壽到今年底已經第4年了,加上因爲新新並有同意權,不同案件要從不同狀況來看,新壽先前發函除T17、18外,也詢問南港經貿、南港轉運站兩個地上權,包含經貿案已同意更換法人、轉運站則要求提出趕工計劃,而T17、18從合理興建期程來看,地上目前仍未有動工,一年之內要蓋好不太可能,纔會不同意其更換法人。

連堂凱強調,就輝達這個案來看,目前雙方都還是希望能朝合意解約方向進行,由市府先跟新壽合意解約,再將地上權移轉給輝達,若等到新新並市府強制解約,有可能是單方事由,可能會有爭訟問題,是新壽與市府合約中產生的問題,更有可能造成時程延宕,包含輝達、市府都不認爲這是一個解決問題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