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11縣市長會商修法爭議 卓揆:全盤檢討財劃法是未來必走途徑

爲解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天分成上下午兩批次,邀請縣市首長到行政院共商解決之道,上午與11縣市首長舉行會議後,卓榮泰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王千豪攝)

爲解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天分成上下午兩批次,邀請縣市首長到行政院共商解決之道,上午先與11縣市首長舉行會議。卓榮泰表示,大家普遍認爲要解決爭議,全盤檢討財劃法是未來必須要走的途徑,不只針對計算公式錯誤的修改而已。

第一梯次會議結束後,卓榮泰偕同鄭麗君、張惇涵、莊翠雲、陳淑姿等人舉行記者會說明。卓榮泰表示,今天早上行政院邀請11位地方縣市首長到行政院,就財劃法爭議及事權分配進行討論,他很謝謝11位縣市首長,雖然主題很嚴肅,大家都合理討論,只有少數對事實認識不夠清楚或誤解,之後由張惇涵一一予以說明。

卓榮泰指出,他在會上請縣市首長要共同面對三大問題,一、中央政府的預算在新財劃法底下無法編列,因有4165億撥到地方的統籌分配稅款,等於中央稅入少了4165億元,同時若要維持2501億的一般性補助,以及其他計劃性補助,且同時要針對國防、外交、公共建設、科技預算,以及依法債務還本全數支應的話,舉債已達2992億,就無法支應對地方相同的補助,否則會超過公債法15%的流量上限。

卓續指,二、新版財劃法既然是要落實地方自治的精神,事權迴歸給地方是重要指標,什麼樣的地方自治事項該回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或跟中央以比例來分擔。三、城鄉嚴重失衡,計算公式用營業稅,但沒有考慮人口結構、土地管理成本、農漁牧工商土地的各種發展條件,大家要如何來訂定一個可長可久、長治久安的財劃法,才能夠解決目前面臨的重大國家財政危機。

談及會中地方首長的談話,卓榮泰說,總合起來,11位縣市所長談話的內容大概三項,一、普遍認爲新版財劃法法條有問題、計算公式錯誤,必須要尋求解決;二、無論統籌分配稅款獲配多的或獲配少的,多數縣市首長都認爲水平分配必須重新檢, 很多首長提到必須將心比心,取得城鄉的均衡; 三、尊重地方制度精神,把地方自治應辦事項迴歸給地方自治,由地方政府承擔,希望中央就回歸事項內容清楚說明。大家普遍認爲要解決爭議,全盤檢討財劃法是未來必須要走的途徑,不只針對計算公式錯誤的修改而已。

莊翠雲表示,修法後爭議問題,這次修法非常倉促,財委會沒有逐條討論,短時間送出委員會,三讀當天反覆抽換提案,當天表決通過版本與財委會送出版本亦不同,財政部無從表達意見。

莊翠雲指出,問題有垂直分配的問題,財劃法修正涉及財政資源重分配,也會大幅影響中央財政。但修正後,讓中央可用財源大幅削減,改變中央、地方財政結構,但沒有並同協調事權重新分配。

她指出,水平分配部分,違背財劃法基本精神,分配公式偏向人口以及營利事業營業額,但若是照新法的公式,中央要釋出4165億元,卻沒有並同檢討事權劃分,土地指標沒有考量管理成本,人口指標未考量「人口結構」,擴大城鄉差距。

莊翠雲說,分配公式分母錯誤,其中雖有有兩部分已於地方達成共識,第一序位分數計分方式及定義,第二,分配鄉鎮市公式可照舊。但其餘部分母法公式不明確,沒辦法處理,有地方政府建議採行行政解釋,但沒辦法逾越法律明文規定解釋,「沒有修法就沒辦法解決」。另外中央要負擔國防外加以及國家整體發展職責,垂直水平分配應再全盤檢討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