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卓揆蔣萬安2點訴求:政院自提財劃法修法、事權分配深入討論
臺北市長蔣萬安13日上午前往行政院會,與行政院長卓榮泰及中央各部會討論財劃法爭議。(臺北市政府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針對《財劃法》修法通過後,統籌分配款等地方性補助款問題引發中央與地方間的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邀集各縣市首長討論。對此臺北市長蔣萬安也親自與會,會中也向中央表達,建議行政院可以本於職權主動提出修法,而且可以列爲立法院下個會期最優先的法案;關於事權的分配,行政院應可以更進一步來跟各地方政府深入討論交換意見。
蔣萬安在會中指出,一般性補助款在性質上不同於計劃型補助款,長期以來都有固定的分配,公平公正公開,各縣市政府也纔能有所依據去編列年度預算,因此他和許多地方政府的立場,反對改成向各部會提出的申請制,這將會使地方政府的財政陷入完全的不確定狀態,也會使得分配的方式被認爲是黑箱作業。
蔣萬安也舉例,115年度臺北市所獲配的一般性補助款就相較114年少了99.82億,對北市府是非常沉重的負擔。另外,8月29日中央的一紙公文,說對於臺北市捷運建設經費的補助,大多數的項目被刪減了75% ,經捷運局、主計處的試算 ,在捷運路網計劃完成前,原本中央已經覈定的補助經費將會少650億,這些都造成地方政府非常沉重的負擔。
蔣萬安也附和新竹縣長楊文科、屏東縣長周春米,「我們都知道問題在哪,那就應該要拿出解方。」蔣萬安說,財劃法修法問題,以至於現在中央有345億的經費沒有辦法分配,具體建議行政院可以本於職權主動提出修法,而且可以列爲立法院下個會期最優先的法案。
此外蔣萬安也提到,中央提到在財劃法修改之後重新檢討中央與地方事權的分配,這確實是一個可以討論的方向,不過行政院應該先明確列出預定調整的項目與比例,並且先和各縣市政府溝通、商討,更進一步深入的交換意見,而不是像停止補助學校電費這樣,部會突然一紙公文發給地方,這會讓地方政府在財務的調度上陷入極度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