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商財劃法爭議 卓揆:請立院面對自己的錯誤修法
行政院長卓榮泰13日在「財劃法事權分配中央地方溝通行政院說明記者會」中表示,當初行政院針對新版「財劃法」有問題的條文提出覆議,卻遭立法院否決,因此立法院應當自行承擔責任並解決。(姚志平攝)
爲解決新版財政收支劃分法爭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13)天分成上下午兩批次,邀請縣市首長到行政院共商解決之道,兩場會議結束後,卓榮泰舉行記者會對外說明。(王千豪攝)
新版財政收支劃法計算公式有誤,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邀請22縣市首長到行政院共商解決之道。卓榮泰表示,他在會中跟縣市首長說明,行政院提出財劃法覆議時,覆議文中清清楚楚寫着條文內容矛盾,但被立法院否決了,所以行政院沒有任何立場針對錯誤的部分做任何動作,唯有立法院要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進行修法,請立法院勇敢面對。
卓榮泰在會後舉行記者會,總結兩梯次與縣市首長會談的內容。卓榮泰說,一、大家希望依新的財劃法討論出一個迴歸地方自治的事權分配,但要讓大家有所依循。他用兩個包比喻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一個是錢包、一個是公事包,錢包裡面多的是依新版財劃法地方多的財源,而公事包有財源,也有地方自治應辦事項,也有中央跟地方依照權責、依財政級次分別共同負擔的事項,兩包合起來就是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以及迴歸給地方的自治事項,行政院願意朝這個方向更具體說明。
但他也說,各縣市統籌分配稅款非常失衡,營業額的計算佔30%,但大公司的所在地可能在六都的臺北市、新北市,算都算在這裡,其他地方負擔的成本完全沒有計算在內,會造成城鄉嚴重的失衡。此外,一些高齡化的鄉鎮面臨預算沒有辦法增加,農林漁牧工商等不同土地的成本,也沒有計算的很清楚,造成農業縣負擔國家的糧食供應,卻在計算過程明顯不及工商大縣,這是這次財劃法造成的問題,今年不解決,以後每年都存在。
卓榮泰提到,他在會中跟縣市首長說明,去年12月20日財劃法被表決通過,過程倉促沒有討論的空間,且版本一再更新,次序也相當混亂;2月27日行政院提出覆議,3月12日他到立法院口頭報告時,在覆議文、報告文裡清清楚楚寫着條文內容矛盾、錯誤,有很多的餘數分配不出去,但覆議被立法院否決了。
卓榮泰強調,今天行政院沒有任何立場針對錯誤的部分做任何動作,唯有立法院要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進行修法,請立法院勇敢面對。
卓榮泰說,行政院該做的事情是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財劃法,未來可以邀請地方首長、主計人員共同討論如何讓水平分配更合理,避免城鄉失衡、避免集中在工商大縣、避免只用人口土地就改變臺灣各縣市的財政命運。
卓榮泰認爲,對於財劃法造成的國家財政重大危機,唯有透過全盤的修法才能解決,不只是要針對公式計算錯誤,如果不解決分配問題,明年還是會遇到城鄉失衡、分配不公平的問題,因此行政院必須全面檢討、全盤檢討「新修正再修正的財劃法」,一定符合均衡城鄉,且一定要讓各縣市同意,並符合民主程序,纔有辦法提出一套長久之計。
至於行政院是否將財劃法列爲第四會期的優先法案,卓榮泰未正面迴應,僅表示痛苦一年就夠了,不要在明年重複同樣的痛苦,行政院會嘗試各種合作、協商,也會主動積極參與,甚至發起協商,重點在於不僅是行政立法兩院,中央地方充分溝通,不急促、不倉促,「但是痛苦一年就夠了,不要讓痛苦繼續延長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