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爭議 卓榮泰:立法院要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
▲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財劃法事權分配中央地方溝通行政院說明記者會」。(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13日)邀地方政府商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調整方向以及事權分配。在上、下午兩輪22縣市全都討論完後,行政院長卓榮泰傍晚親自主持記者會,因過去提出覆議被立法院否決,所以今天行政院沒有任何立場,就針對錯誤的部分做任何的動作,「立法院要對他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要進行修法,請立法院勇敢面對」。
卓榮泰提到,剛剛在會中跟縣市首長說明,去年12月20日財劃法表決通過,過程非常倉促、沒有討論空間,版本一再更新,連表決現場都相當混亂。今年2月27日行政院提出覆議,3月12日到立法院做口頭報告,「在覆議文、報告文裡面,清清楚楚寫着,條文內容矛盾錯誤有很多餘數分配不出去,但是覆議被立法院否決」。
「換句話說,我們當時希望立法院重新審議條文的機會被否決。」卓榮泰說,所以今天行政院沒有任何立場,就針對錯誤的部分做任何的動作,「立法院要對他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要進行修法,請立法院勇敢面對」。
卓榮泰指出,行政院該做的事情,是要建立可長可久的財劃法,未來可以再邀集地方主計首長,如何將水平分配更合理,避免城鄉失衡、避免集中在工商大限,避免只是用人口土地就改變臺灣各縣市的財政命運,必須合理規劃。
卓榮泰指出,人口結構要算、土地管理成本要算,財產稅的成長率也要適度管控,否則容易炒房的地方當然容易得到更多稅金來源,助長地方炒房,全盤都要考慮。
「對於現在財劃法造成的財政重大危機,唯有透過全盤修法才能解決。」卓榮泰重申,不只是要針對公式計算錯誤而已,那是立法院自己該負責,行政院也不是要解決明年的問題而已,如果這問題不解決,明年同樣大家遇到這種城鄉失衡,遇到分配不公平,明年還會重複。
卓榮泰說,行政院可以、也必須全面檢討,新修正的財劃法,一定要符合均衡城鄉均衡臺灣的原則,跟各縣市在經過充分討論。卓強調,如果要修新的財劃法,一定要讓大家同意,而且過程一定要符合民主程序,討論要充分被重視跟接受,纔有辦法提出一套長久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