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國家金融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

爲完善銀行卡清算機構監管機制,促進銀行卡清算市場健康發展,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令〔2025〕第2號發佈,以下簡稱《辦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原《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6〕第2號發佈)同時廢止。

《辦法》堅持統籌開放與安全,立足我國銀行卡清算市場實際,圍繞銀行卡清算機構行政許可、運營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原《銀行卡清算機構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主要內容包括: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將共同做好銀行卡清算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促進銀行卡清算市場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於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

(總檯央視記者 孫豔)

(央視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