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市城中區法院執行“無主房”兌現勝訴權益

當被執行房地產開發公司已註銷,涉案房屋產權證也已註銷,明明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卻因“無主”困局而無法變現。近日,廣西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成功將一處經被執行房開公司徵收的未確權房屋代爲確權登記在其名下,爲申請人成功兌現勝訴債權,歷時整整十三年破解“無主房”阻礙執行難題,彰顯了生效判決的強制效力。

註銷企業疊加產權懸空 執行程序兩度陷僵局

時間回溯到2012年,宋某某與某房開公司因拆遷安置補償糾紛對簿公堂,城中區法院依法判決房開公司需賠償宋某某301萬餘元。然而,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卻陷入了重重迷霧。法院多次全面查詢,均未發現該房開公司名下存在可供執行的財產。就在執行陷入僵局時,申請人提供的線索成了突破口——被執行公司有出資置換待徵收的兩套房產,後因項目停止開發,拆遷工作也戛然而止。

城中區法院執行法官迅速展開深入調查,卻發現情況遠比想象中複雜。涉案房屋原業主產權證早已被註銷,被執行公司也註銷了工商登記,形成了“企業消失不見、房產無主認領”的雙重困境。涉案房屋更是因爲缺乏關鍵的權屬證明,根本無法進入司法拍賣程序。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滯。

府院聯動重構產權鏈條 穿透式調查確認實際權利人

面對財產權屬證明缺失的障礙,城中區法院執行法官啓動府院聯動機制,多次主動與柳州市住建委、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國土規劃測繪院以及拆遷實施單位展開密切溝通和反覆協調,調取案涉房屋土地測繪成果、權籍調查表等原房屋檔案材料,以證明房開公司爲該房屋實際權利人。

經覈查,涉案房屋雖未完成徵收程序,但房開公司已實際支付置換對價並長期管控,符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中“事實權利人”認定標準。2024年9月,柳州市自然資源局出具土地確權證明,破解了財產處置前置條件缺失的瓶頸。

專項評估破除違建障礙 多輪競價實現財產價值

確權完成後,在房產處置的關鍵階段,新的難題又橫亙在前——城中區法院執行團隊發現涉案房屋存在違建。由於違建部分無法通過常規的議價、定向詢價及網絡詢價確定市場參考價,爲確保涉案房屋能夠順利處置,法院果斷委託專業評估機構對違建部分進行專項評估,明確合法建築面積市場價與違建部分殘值。

克服了最後一道難關,房屋順利掛網拍賣。終於,在2025年5月的第二次拍賣中,其中一處涉案房產以120餘萬元的價格成功成交。至此,這場長達十三年的訴爭,在城中區法院的不懈努力下,終於成功實現了債權,有力地維護了生效判決的權威與尊嚴。

從執行主體“消失”、涉案房屋“無主”的絕望困境,到代爲確權“無主房產”,城中區法院用十三年如一日的堅守,不僅實現了個案債權,將判決實實在在地兌現成真金白銀,更通過十三載持續推動,展現了人民法院維護司法權威的決心與能力。

(作者:韋成 羅燕)

來源: 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